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商务局核发企业增速奖励

2023-09-04 14:10:36
提出如下问题:
商务局针对有关政策性文件,就企业贸易数据比上年度收入数据增速,核发对应奖励:

企业收到此奖励如何入账,此入账是否影响企业所得税计提及缴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政府补助金作为营业外收入,收到时做以下分录: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2、用这笔支出时(如购买材料、购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