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德令哈公司实收资本6700万元,其中: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占60%的股权,金额4020万元;北京国电科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40%的股权,金额2680万元。青海公司出资回购科环股权,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7688.93万元,科环占40%,金额3075.57万元,评估减值率为7.77%,减值额为239.11万元,最终北京科环股权转让金额为2836.46万元。2836.46-2680=156.46万元。
青海公司支付金额2836.46万元,德令哈公司账面实收资本2680万元,变更实收资本股东会计分录。如何做会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青海收购科海股权,德令哈公司的账面实收资本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实收资本的发生变化 。
德令哈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科环 2680
贷:实收资本--青海电力 2680
青海电力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德令哈 2836.46
贷:银行存款 2836.46
北京科环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836.46
贷:长期股权投资 2680
投资收益 156.46
请参考以上账务处理,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