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闲置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

2024-03-20 13:58:2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破产重整,部分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在重整期间闲置(闲置半年以上),等生产恢复仍继续使用。请问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在闲置期间计提的折旧是否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依照会计准则 ,核算上,资产在闲置期间是否应停止折旧?是或否,相关依据是什么?

谢谢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依据该规定,贵公司闲置期间计提折旧金额不能在税前扣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