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请专家仔细阅读财税【2008】167号文件附件2第二条关于柴油的阐述,其中描述“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以我门中文理解该描述对生物柴油是有定语的,并不是所有的生物柴油的概念,而我们公司是用废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根本不含柴油或柴油组分,是不是不能简单就界定该征收。请专家进一步落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没有说让您们征收啊!之所以征收消费税是对消耗能源的货物征收的,你公司如果生产的柴油没有耗用柴油或柴油组分,就没有消耗能源,是不用缴纳消费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