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委托管理公司服务费问题

2010-08-17 09:27:2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我们是集团化的汽车4s店,集团公司将所有店面的业务提升、人员培训、办公自动化等委托给其他不关联的一家公司,双方也签订了服务协议,协议规定受托方在各店收取服务费(销售额3%-5%)税务局查账时对我们列支的服务费提出意义,税法规定过母子公司间的服务费收费可以税前列支,外包托管的服务费税法是否有规定。

另外、4s店修车剩下的废机油销售给废品站的收入是要交增值税吗?我们在账务处理时做的营业外收入(是从客户车上换下的废油)但税局稽查员说要交增值税那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支付给非关联方外包托管的服务费,税法没有不允许扣除的规定,可以依法扣除。
2、要交增值税,税率17%。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