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所得税优惠

2010-10-22 11:44:24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成立于2006年9月的中外合资企业,享受免二减三的所得税优惠,明年是免三的最后一年,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拟对外发包,请问:如对外发包,我公司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享受所得税优惠需持续经营10年还是20年?对外承包后能算是持续经营吗?如果不能算,我公司需退回原免减得所得税,我公司如以内部承包的形式是否可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如果不改变公司性质,可以继续享受。
2、需持续经营10年。
3、如果不改变公司性质,能算是持续经营。
4、如果不改变公司性质,以内部承包的形式也可行。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