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宁波的一家进出口公司,于10月份替A公司代理进口了一套设备,已报关验货,我公司替A公司垫付了信用证保证金、信用证开证费、手续费,关税、运费等,开具信用证6个月,2006年4月份到期,请问:
1、地税要我公司交纳地方税金及附加,需要吗?如果要的话,岂不是代理与自营进口销售没什么区别了。
2、我公司开具给A公司的宁波市代理进口专用发票的时间是报关进口时间还是信用证到期可以结算一切价款、费用、代理费的时间?
3、在办理代理进口过程中的帐务处理(代理进口要入收入帐吗)
专家解答如下:专家答疑—请述明地税要交纳地方税金及附加的具体情况如针对项目及计税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