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城建税问题(急)

2010-11-03 09:48:42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我们是一个煤矿企业,坐落在野外,占用当地村庄的土地.原来按1%缴纳城建税.后来村庄合并,原来的的村庄改为村民小组,隶属于某镇某村,税务局以原来的村庄已并入现在村庄,现在村庄和镇政府在一起,让我们按5%缴纳城建税.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5]19号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