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16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一直按16元/吨计提矿山维简费、按4元/吨计提安全生产费,由于我公司矿山属于露天开采,上述开支非常少,现在账面“专项储备”科目金额很大,而计提上述费用直接进入成本,减少当年利润,我公司拟改制上市,上述计提未开支费用不能直接反映在当年利润中,对资产收益影响很大,现在不想计提“维简费、安全费”,而按企业实际开支直接进入当年损益。问:矿山企业按产量计提“维简费、安全费”对矿山企业来说是选择性要求还是强制性要求,我公司要变更该项会计政策是否需要财政部专项批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属于会计政策,如果企业认为不需要提取,可以不再提取。
企业选用会计政策,主要涉及下列具体内容:
①综合性会计政策:合并政策(包括企业合并和合并会计报表)、外币业务(包括外币业务处理及外币报表的折算)、估价政策、租赁、税收。利息、长期工程合同、结帐后事项;
②资产项目:应收款项、存货计价、投资、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递延资产的处理;
③负债项目:应付项目、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退休金;
④损益项目:收入确认、修理和更新支出、财产处理损益、非常损益;
⑤其他。我们认为,研究与开发、衍生金融工具、费用分配方法、成本计算方法等也是构成企业会计政策的重要方面。
当然,以上所列示的并非全部,也并非适用于任何企业。企业很可能仅有几项会计政策与以上项目有关,但如果相关的会计政策并非重大,也可以不予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