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最近税局人员到我公司查帐,我公司土地使用税按用地红线面积计算缴纳,税局人员说可以按规划红线图计算少缴一些.
请问是不是用地红线与围墙线之间的土地面积可以不缴土地使用税?烦麻找一下文件规定,可以吗?非常感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税地字015号
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税,如果地方税务机关有文件规定,从地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