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是国有企业,土地是划拨的,现搬迁新址,原址卖400万,交纳土地出让金100万,计算营业税=(400-100)*5%=15万,这样做对么?
我单位主管税务机关计算营业税=400*5%=20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国家划拨的土地只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对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税[2003]16号。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发生在境内的,该减除项目支付款项凭证必须是发票或合法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