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自用煤调整

2010-12-30 16:09:01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老师:

我单位井下职工洗澡堂自用煤是否调整增值税和所得税?分录要怎么做?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应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以自产产品形式发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会计处理: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