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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送电脑

2011-02-09 10:15:38
提出如下问题:
我培训学校,准备开展报名送电脑活动,请问如何纳税?(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还是必须分开缴纳营业和增值税,我们所有税种均在地税,没有增值税项目)。如果将电脑公司实际采购的电脑直接开具给报名者,我们直接开具优惠后的学费,是否可以减少纳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按混合销售缴纳营业税。如果将实际采购的电脑由电脑公司直接开具给报名者,您们直接开具优惠后的学费可以减少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所得税年末时按购入价调增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视同收入和视同成本栏相同金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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