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有一A公司向B公司购进一批化状品,B公司是核定税的,A公司要求对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同时将消费税打进化状品的成本里面,这样无形中A公司就承担了B公司的消费税了,请问这此业务,A公司如何合理避消费税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消费税是价内税,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第二条规定:“(一)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二)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消费税申报抵扣凭证上注明的货物,无法辨别销货方是否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可向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调查该笔销售业务缴纳消费税情况,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并回函。经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回函确认已缴纳消费税的,可以受理纳税人的消费税抵扣申请,按规定抵扣外购项目的已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