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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环节消费税问题

2011-03-28 17:13:0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对金银首饰、钻石饰品和铂金首饰需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请问老师:

1、金银的后缀是首饰,而钻石的后缀是饰品,究竟首饰和饰品在税法上有没有明确的界定范围?有什么区别?

2、我理解饰品的范围比首饰要宽,首饰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头上的饰品,不包括戒指等,可以这么理解吗?为什么?有规定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消费税税率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消费税税率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第027号
鉴于你局经过大量调查已经核实,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一些含金饰品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等,其生产工艺与包金、镀金首饰有明显区别,且这类含金饰品在进口环节均未征收消费税。为严密征税规定,公平税负,避免纳税人以饰品名称的不同钻空子,进行偷税、逃税,现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他工艺制成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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