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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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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酒包装问题
2011-03-29 13:27:41
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一名大学实习生,实习中发现有这样一个问题,有的白酒企业为避消费税,将所生产的白酒卖给一包装公司,由包装公司为其产品进行包装,然后再进行出售。请问合理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39号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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