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龙头企业所得税减免

2011-04-13 14:35:1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根据国税总局(2002)124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暂免所税税,请问这个规定还在执行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税发(2001)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现在还在执行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