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公司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是否允许税前列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上述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上述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只要上述交通事故的处理费用是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允许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