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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赔偿款所得税扣除问题

2011-05-10 12:41:59
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公车出差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判决单位应支付伤亡人员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案件受理费等各项费用,请问以上各项费用中哪些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在什么科目列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若伤亡人员为本企业职工,发生的上述费用按职工福利费处理。按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请问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交通责任事故赔偿款等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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