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美国一企业将技术授于我公司在国内生产销售,他按国内销售额的%每季度收取技术转让费,并由我公司直接向其支付美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该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率是多少?我公司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及附加根据我国与美国税收协定对方能否在美国享受减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二)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1、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需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号
第三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美国的税收抵免政策由美国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