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支付给农民的征一补偿费(含青苗补偿)是否征营业税和印花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国税函[2008]277号: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补偿款,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