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在2007年前税后利润提取的奖励基金1000万元,2007年根据审计师意见调整记入应付职工薪酬,这笔基金是税后计提的,不需要再缴纳所得税。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福利费据实列支,那么这笔基金放在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合适?应该如何调整账务?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职工奖福基金的用途问题曾经在财工字[1993]474号等文件中有规定,当时的规定主要是购建职工住房等。但其中的规定与目前的实际情况相比已经不是完全适用。从目前实务看,职工奖福基金一般用于发放年终奖或者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较为多见。
另外还有一个很现实的考虑是:奖福基金是税后列支的,采用这种方法的税务成本太高。
可以冲回提取的奖励基金1000万元。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