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选矿业,现在是筹建期,各项费用应如何列支及摊销呢?会计科目应怎样做呢?还有对外出租车辆的收入能否直接抵减费用呢?如不能要交营业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
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由于你公司有出租车辆的收入,费用作为筹办费用,不计算为当期的亏损,是否不妥?个人认为在有收入的情况下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较妥。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出租车辆的收入全额缴纳营业税,税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