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办理土地证过程中交税的问题

2011-07-14 08:59:30
提出如下问题:
纳税人俱乐部老师:

您好!

我公司是纳税人俱乐部的会员,现有问题咨询如下:

我公司的企业类型于2006年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了两个小股东,占总注册资本的0.374%,内蒙古国土资源厅批复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原国有划拨的土地变更为国家作价入股方式作为新增的资本金。现在办理土地登记证过程中,呼和浩特国土资源局说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向税务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请问老师我公司在办理土地登记证时可否免缴契税和印花税,有无政策支持?如果需要交税请说明理由,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未见有关免税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计税贴花。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你的问题中提到“涉及原国有划拨的土地变更为国家作价入股方式作为新增的资本金”,可见原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现在作为资本作价入股投入你公司,因此,个人认为,这属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上述回复仅供参考。税款的征收权在你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有关具体办税事宜,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