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有工业经费的相关条则吗?是计提2%,其中0.08%缴给地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此法规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据式样见附件)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