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外商投资企业,老板是新加坡人,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请问:1、老板每月的工资薪金5万元,如何计算缴纳其个人所得税?2、老板在年末企业所得税后取得红利还是否缴纳个税?(以前是暂免的)3、老板年末一次取得董事费40万元,如何计算缴纳其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扣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免税规定已经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废止。
3、应本人其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税款的征收权在你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有关具体办税事宜,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