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单位有几台自用的货车,只是单位自已拉货物,不对外营业。现在交通局车辆管理机构,对我单位几辆货车都增收营业税,而且根据增收的营业税,还相应的增收了城建及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请问老师,车辆管理机关的做法对吗,单位的自用货车是不是可以免缴营业税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如果没有对外提供劳务,没有取得收入是不用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他们的作法是不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