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由糯米酿造的米酒是否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其他酒--土甜酒”的征税范围?
2、若是,按注释“土甜酒是指用糯米、大米、黄米等为原料,经加温、糖化、发酵(通过酒曲发酵),采用压榨酿制的酒度不超过12度的酒”的说法,米酒没有通过压榨酿制环节,应该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米酒到底属于其他发酵饮料还是土甜酒?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由糯米酿造的米酒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中“其他酒--土甜酒”的征税范围。
2、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工艺也在改进,米酒没有通过压榨酿制环节也很正常,但这不能改变米酒的性质,所以米酒应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米酒属于土甜酒。
米酒征消费税的答复再提问
1、米酒是已有近千年的传统食品,其酿造方式并没有改变,1993年发布《消费税征税范围注释》时,没有压榨工艺,今天还是没有压榨工艺,按规定一切解释以税法为准,我个人认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2、有没有书面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无专门的文件规定。可咨询一下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因为政策要靠他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