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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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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涉税问题
2011-08-10 13:23:40
提出如下问题:
事由:07年购买国产设备,并已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及退增值税政策,现需将该些设备以投资形式入股一新成立公司。
问题:1、因还在鉴管期内,前期已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是否应补回税务局。2、设资时该些设备是否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缴税。3、投资后该些设备在以后年度是否可以撤回投资,并销售该些设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因还在鉴管期内,前期已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应补回税务局。
2、投资时这些设备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视同销售交增值税。
3、投资后该些设备在以后年度可以撤回投资,可以销售这些设备,销售时仍需交增值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投资按税法规定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若仍有疑问可征求一下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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