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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维简费

2011-08-11 12:08:36
提出如下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6号文煤矿企业预提的维简费不得在税前扣除,请问:1、会计核算时是每月继续提取,年终所得税汇算时调增所得税,还是现在就不需要再提取?2、以前提取维简费时矿井建筑物不提折旧,而现在所提的维简费不允许税前扣除,矿井建筑物是否可提折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会计核算时每月继续提取,年终所得税汇算时调增所得税。
2、矿井建筑物可以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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