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向未在国内设立独立机构的外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服务(其中包括:工装模具的质量提升,高精密模具的研制、购进等),并且向外方企业收取相应费用,请问老师该行为我企业应涉及缴纳哪种税,按照何什么比率。而外方涉及何种税,及税率。我方是否应为外方企业代扣代缴?
最后:老师该行为是否算作服务行为?仅缴纳营业税是否可以起到筹划的效果?
请尽量详尽回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外方没有收入不用代扣代缴,贵方取得收入按税法规定申报。技术服务主要涉及营业税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当地规定及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按协议不作答,抱歉。
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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