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下面问题:1、企业经营装修发生的费用进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是自有房产,最短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如果是房屋是租赁的,那么按照房屋的租赁期摊销对吗?2、如果在租赁期内第一交的装修改造费用还没有摊销完,再次发生装修改造的费用,应该继续入到长期待摊费用是吗?摊销的方法应该是将第一次未摊销完金额加上第二次费用按余下的租赁期摊销?3、如果是企业的自有房屋,第一次长期待摊费用未摊销完又发生第二次长期待摊费用,应该如何摊销?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企业经营装修发生的费用进入了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是自有房产,最短摊销期不得低于3年,如果是房屋是租赁的,则按照房屋的租赁期摊销。
2、正确。如果在租赁期内第一次的装修改造费用还没有摊销完,再次发生装修改造的费用,应该继续入到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方法应该是将第一次未摊销完金额加上第二次费用按余下的租赁期摊销。3、如果是企业的自有房屋,第一次长期待摊费用未摊销完又发生第二次长期待摊费用,第一次长期待摊费用在税法规定的三年期限内继续摊销,第二次按不低于三年期限内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