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铁矿石采选企业,最近,地税稽查局,要求我公司补税,请问,矿区采选区域内征用的土地是否要缴纳契税?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地[1989]122号
1989-11-10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现对矿山企业(包括黑色冶金矿和有色金属矿及除煤矿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的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采区运矿及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二、对矿山企业采掘地下矿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