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浙江),与境外一家公司签订了《关于XXXX技术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协议》,向境外支付了此笔咨询费。那么A公司是否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呢?(代扣代缴?)税法依据是什么?税率为多少?
如果是向境外个人支付咨询费用,又需要交纳什么税?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需要代扣营业税%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企业所得税10%。有税收协定优惠的可以按税收协定。
要交营业税。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如果不属于上述不征营业税的范围,只要支付单位在境内,均需代扣代缴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2008】130号,缴纳预提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得扣除缴纳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