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准备变更企业法人,想把投资人一起作变更,现咨询变更投资人有意义吗?会有哪些利弊?
我公司是一家港资独资企业,投资方是香港一家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帐面反映利润为亏损。拟定将投资方注册资本400万美元按原价1元/股转让给股东,其中境外人员5名,境内人员5名。请问,作这种变更会带来哪些涉税事务?自然人和境外企业作为公司的投资方哪个更好?
盼答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变更投资人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而定,不存在什么利弊的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要交印花税(万分之五),股权转让收益(转让价减原始成本)要交企业所得税,没有转让收益则不交。境外企业作为投资方,分回利润时要交企业所得税,税率10%。境内自然人分回利润时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境外自然人分回利润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 以境外自然人作为投资人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