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问:我公司A(广东生产型企业)使用关联公司B(广东生产型企业)一部分房产作为工业厂房和办公楼,此房产未决算,不知固定资产原值,A每月交租金10万元,B企业按收取的房产租金*12%缴纳房产税。请问B企业还要按房产估价(全部房产价值)再缴纳房产税吗,要是交的话,如何计税?由于未涉及过此税种,请细解,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B需要自用部分交纳,房产总原值*自用面积/总面积*70%*1.2%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具体请和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各地规定不同.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70%是1-30%的扣除率,各地规定不同,一般10%到30%之间,以30%为多。具体有当地政府规定,您可以和当地税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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