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
按规定,存货盘亏需报批税局,若公司盘点时既有盘亏又有盘盈,是按盈亏相抵之后的亏损额报批,还是按所有亏损额报批?如A公司盘点时,盘盈3000元,盘亏5000元,是按2000元(5000-3000)还是要按5000元报批?有无具体规定?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价值作为入账价值。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会计处理,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自2011年1月1日资产损失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申报。具体见以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