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现有我公司因客户需要预存汽车维保养费,同时开具发发票。但实际未实现收入,仅预存。请这时我公司开具预存款发票是否合理,待日后实际发生收入账务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为价外税)。待劳务发生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