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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补征的所得税处理
2011-10-01 17:52:07
提出如下问题:
如果税务机关就转让定价调增企业2008年所得税,补征的税款是否应向境外关联方收取?如未收取,是否视同利润分配,按10%缴纳预提所得税?法规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是否向境外关联方收取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未收取,不应视同利润分配,不需要按10%缴纳预提所得税。没有这样的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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