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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问题

2011-10-05 09:11:2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工会部门采购一些机器设备,增值税进项税已经抵扣,请问老师工会部门采购使用的机器设备发生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是否用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能的。需要进项税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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