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质量赔偿的税前扣除
2011-10-13 10:08:05
提出如下问题:
对于您提到的“质量赔偿涉及诉讼的需要有法院的判决,和解的需要有和解协议,实际支付对方开具收款证明即可税前扣除”还需请教:
1. 质量赔偿的和解协议是否只需当事双方签订就行,或者还需要经第三方公证或到某机关备案一类的吗?
2. 对方开具的收款证明是指对方可以开张收据给我们,而不需要出具发票,我方就可以凭收据税前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需要有和解机关。
2.赔偿金不需要发票,收据即可。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