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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加工出口企业增加内销增值税问题

2011-10-13 17:04:4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是进料加工企业,产品100%出口,材料保税进口,实行免抵退。请问我司若要兼做内销,是否还可以全部材料保税进来,然后内销部分补税就可以呢?还是用于内销的材料要打税进口,用于出口的材料才能保税进口(有时候不一定能确定材料会用于内销还是出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经批准内销的,需补税并征收缓税利息。
2、缓税利息计息期限的起始日期为内销料件或制成品所对应的加工贸易合同项下首批料件进口之日;征收缓税利息的终止日期为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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