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先受托加工一笔变性燃料乙醇,根据税法我公司应代扣代缴消费税,但是对方公司的消费税享受1%的优惠政策,那么我公司在代扣代缴时是按我公司5%的税率还是对方的1%的税率扣缴?相关政策是什么?急,谢谢解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按对方的代扣代缴,因为纳税义务人其实是对方,您方只是代扣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