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下,有关以旧换新的财税政策有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般货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6]74号)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