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财税2010年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我单位是租赁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否含地价,如含地价其价值怎样确定计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请问:房屋是在租赁的土地上建造的吗?如果是,此问题为特殊问题。有关房产税基数的确认需书面请示主管税务机关,主管基层税务机关逐级请示后会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