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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进项科科抵扣问题

2012-02-23 18:10:42
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专家:

  我单位属矿山开采行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原木(按我单位要求锯成一定长度)。目前在购进原木时,有的销售单位属贸易单位,开具了17%的增值税发票,也经过科务部门认证,但是,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部门指出:我单位原木只是经过简单锯切,属农副产品,税率只能是13%,17%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对这个问题我们有疑问,请教专家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按17%的税率抵扣。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税率才是13%。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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