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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能否不用“全年统算,分月预缴”的个税优惠政策

2012-02-24 16:39:1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属煤炭采掘业,属个税法中的特殊行业,在2007-2010年的个税计算中,我单位一直采用“全年统算,分月预缴”的优惠政策,在2011年个税汇算中,因2011年最后4月发放工资特别多,年终奖也很多,导致按特殊行业计算个税反而比分月正常计算并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正常算法要多230万元,请问:我单位可否不使用该优惠政策,是否必须几年间保持政策的连贯性,有何涉税风险?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如果认为不合适,可以书面请示主管税务机关,改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放弃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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