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在上海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国际运输的国内联程段是否免缴增值税?国际销售的独段国内票仍需缴纳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第110号 未涉及该问题。
2、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七、运输发票抵扣问题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 试点地区如何衔接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