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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造成少纳税或错纳税的会承担什么责任
2012-03-17 13:19:36
提出如下问题:
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造成少纳税或纳错税的会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能提供具体的法律规定条款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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