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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问题

2012-03-27 13:16:4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单位是煤炭企业,有10个残疾工人,年工资有10万元左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收优惠表11项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填10万元,正确吗?有什么规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只能填实际支付给残疾工人的工资,不是全部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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